单元格内容的有效性

为每个单元格定义有效的条目。在单元格中输入无效条目时将被拒绝。

警告图标

输入新数值时将激活有效性规则。如果已在单元格中插入了无效值,或者以拖放或复制粘贴的方式在单元格中插入值,则有效性规则不起作用。


批注图标

可以随时选择「工具 – 侦探」,然后选择标记无效的数据命令以显示包含无效值的单元格。


使用单元格内容有效性

  1. 选择要定义新有效性规则的单元格。

  2. 选择「数据 - 有效性」。

  3. 在「条件」选项卡页面中,指定在单元格中输入新值时需要符合的条件。

  4. 在「允许」字段中选择一个选项。

  5. 如果选择「整数」,则不允许输入诸如 "12.5" 之类的值。选择「日期」允许以本地日期格式和连续日期格式输入日期信息。同样,「时间」条件允许输入诸如 "12:00" 或连续时间形式的时间值。「文本长度」规定单元格中只能包含文本。

    选择「列表」以输入一列有效条目。

  6. 在「数据」下选择下一个条件。根据所选条件,可能会有其他选项变为可选。

确定了单元格的有效性条件后,可以使用其他两个选项卡页面来创建消息框:

要显示错误消息,请选中「输入无效值时显示错误消息」。

批注图标

如果在「错误报告」选项卡页中改变一个单元格的操作并且以「确定」关闭对话框,则必须首先选中另外一个单元格,然后所作的修改才能生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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